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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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戲劇學系

戲劇學系創辦於1982年,二十六年來持續發展,目前共有三個單位,計:戲劇學系學士班、戲劇學系碩士班、戲劇學系博士班。戲劇學系理論、戲劇顧問、劇本創作、導演、表演、舞台監督等領域授與之學位如下:
理論:博士、碩士 
戲劇顧問:藝術碩士

劇創:藝術學士
導演:藝術學士
表演:藝術學士
舞臺監督:藝術學士


本系所的目標為栽培優秀的劇場藝術家、工作者和學者,強調原創力、專業性、團隊精神、思想與技法理論與實踐並重從大學部到博士班,連同劇本創作研究所、劇埸藝術研究所系所師生課程、學術研討、讀劇發表、呈現和學製畢製演出等等,不分系所年級彼此交融合作無間,實質上是個大團隊。強調演出,是本系所最大的特色。與劇場設計系密切合作的多種課程呈現、「排演」和「畢業製作」等課程所製作的演出,使本系所充滿創作的活力。在期末時,三層樓高的四合院式戲劇系館,常常上下樓層各有演出,觀眾來自四面八方,形成一種獨特的戲劇文化。


學士班

主修領域包含劇本創作、導演、表演、舞臺監督。前二年為基礎課程,強調學養與人文素養,課程兼顧東方與西方、傳統與現代劇場的精華,第三年起分主修別,第四年著重畢業製作,在指導教授與畢製生一對一的師徒關係中,主修劇創、導演和表演的同學,需完成一齣約五十分鐘的畢業製作並撰寫創作報告,主修舞台監督的同學,需分別擔任T305及戲劇廳的畢業製作舞監,並撰寫舞監本。每學期的排演課,我們製作一齣全長的演出,藝術群由專老師和專業劇場藝術工作者擔任。畢業製作,藝術群皆為畢業生,主修老師和畢業同學採一對一師徒制個別指導。呈現和演出是本系所驗證教學與創作的試金石。三十多年來,每學期一齣的專業製作,加上近兩百齣的學生畢業製作,不僅創下台灣劇場史上的里程,也建構出台灣劇場演出重要的景觀。

 

 

碩士班

 

戲劇理論碩士班成立於1990年,栽培有志戲劇文學、劇評和戲劇學的學子,讓研究生在洋溢創作、實作與學術的環境中培養獨立研究的能力。2021年新增戲劇顧問主修。

 

博士班

博士班成立於2003年,旨在培養專精且傑出的戲劇學者,領域涵蓋東方與西方、傳統與現代劇場,以及劇場人類學。本校為全台灣第一位提供戲劇理論博士學位的學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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